丹皮酚軟膏
所屬分類:
產品描述
請仔細閱讀說明書并按說明使用或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
對本品過敏者禁用
[藥品名稱]
通用名稱:丹皮酚軟膏
漢語拼音:Danpifen Ruangao
[成 份]丹皮酚、丁香油。輔料:硬脂酸、碳酸鉀、單雙硬脂酸甘油酯、三乙醇胺、甘油、水。
[性 狀]本品為白色或微黃色的軟膏;氣芳香。
[功能主治]抗過敏藥,有消炎止癢作用。用于各種濕疹,皮炎,皮膚瘙癢,蚊臭蟲叮咬紅腫等各種皮膚疾患,對過敏性鼻炎和防治感冒也有一定效果。
[規 格]每1克含丹皮酚50毫克、丁香油0.007毫升。
[用法用量]外用,涂敷患處,一日2 ~3次;防治感冒可涂鼻下上唇處,鼻炎涂鼻腔內。
[不良反應]尚不明確。
[禁 忌]對本品過敏者禁用。
[注意事項]
1.本品為外用藥,禁止內服。
2.忌煙酒、辛辣、油膩及腥發食物。
3.切勿接觸眼睛。皮膚破潰處禁用。
4.患處忌同時使用油脂類物質及護膚品。
5.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、瘙癢、紅腫等應停止用藥,以清水洗凈,必要時應向醫師咨詢。
6.因糖尿病、腎病、肝病、腫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膚瘙癢,不屬本品適應范圍。
7.孕婦慎用,兒童、哺乳期婦女、老年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。
8.用藥7天癥狀無緩解,應去醫院就診。
9.對本品過敏者禁用,過敏體質者慎用。
10.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。
11.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。
12.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。
13.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,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。
[藥物相互作用]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,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。
[貯 藏]密封,置陰涼處(不超過20℃ )。
[包 裝]復合藥用軟膏管,10克/支/盒。
[有 效 期]24個月。
[執行標準]國家藥品標準WS3-B-1900-95-2
[批準文號]國藥準字Z20063945
[說明書修訂日期]
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/生產企業:長春普華制藥股份有限公司
注冊地址/生產地址:長春高新開發區火炬路1105號
郵政編碼:130012
電話號碼:0431—86902018 0431-86902217(咨詢)
傳真號碼:0431—86902017
網 址:m.czdlqj.com
如有問題可與生產企業聯系。
關鍵詞:復方熊膽滴眼液 丹皮酚軟膏
相關產品
留言咨詢
如果您對我們的產品感興趣,可以隨時給我們留言